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,是应社会、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,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,取得从业资格,从事营养指导、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,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一、培训内容
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:营养学基础、现代医学基础、人群营养基础、食物卫生基础、营养咨询和教育、食品营养评价、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、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、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。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、食谱编制、基本烹调、营养等内容和技能。
通过考试,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。
二、培训对象
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:食品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;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;营养学、医学、护理、食品、生物、烹饪、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;医疗卫生单位、VIP美容机构、营养诊所、大型餐饮企业、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;行政总厨、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。
三、报考条件
①在相关行业工作 1 年以上。
②中专以上学历及在校生。
③非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在校生
★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
四、报名提交材料
1、填写《学员申报表》;
2、准备提交资料:
①身份证复印件2份;
②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;
③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2份;
④大一寸白底彩照相片3张。
五、考试鉴定的要求
公共营养师的培训鉴定采取全国统一培训教材、统一鉴定标准、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颁发证书。
1.考试时间:每年分别于3、6、9、12月定期组织全国统考鉴定。
2.鉴定方式: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科目,采用闭卷笔试方式。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鉴定均实行百分制,满分100分,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二级、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不合格的科目一年内可以补考一次。
六、就业前景
1、公共营养师是国家标准
即将颁布的“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”规定,条例出台后,所有的学校、幼儿园、社区都将配备营养师,营养师包括临床营养师和公共营养师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新职业公告,公共营养师等12个新职业成为国家职业。
2、参与政策制定
公共营养师培训专家多数是参与制定国家有关政策的专家。即将颁布的“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”和开发“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”的专家,多数是三甲医院的营养科主任、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所研究员、北大医学部、首都医科大学、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院派的教授。
3、专业课程
公共营养师开设专业包括:中医营养学—如冬虫夏草、鱼腥草等药食同源食品、食物的四性五味归经理论等。现代营养学—七大营养素、能量,食品的营养价值,各类人群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求临床营养学,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等生命科学—植物化学物。如黄酮类、螺旋藻等。培训方法包括:基础知识教学、技能教学、专家带教实习、产学合作开发公共营养师岗位。
4、权威发证机构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全国统一考试,考核合格颁发公共营养师证书。
5、与国际接轨
1997年,第十六届国际营养大会,讨论通过了公共营养,是一门新的学科,是营养学的一部分。公共营养师是全球性公用学科,各个国家对公共营养都有共同的概念,公共营养在全球都被承认。如营养保健,属于国有名词,在很多国家,没有保健的概念。因此,公共营养师有基础实现国际互认,国际化就业创业的机会较多。
七、报名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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